女子40岁生二胎儿子随母姓,丈夫反悔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引关注

发布于:2025-08-22 阅读:6
8月21日,上海静安区法院公布案例。李先生与张女士因二胎儿子姓氏问题闹离婚,李先生想让儿子随父姓,张女士不同意。法院认为夫妻应相互理解,李先生未证明感情破裂,不予支持离婚诉求。此前普陀法院也有类似案例,此事引发网友热烈讨论。

8月21日,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公布了一起令人关注的案例。一对夫妻竟为了二胎儿子跟谁姓的问题闹到了离婚的地步。

二胎姓氏

据法院披露,李先生(化姓)与张女士(化姓)经人介绍相识恋爱,一年半后登记结婚。2007年他们生育了一女,孩子随父姓。到了2019年,双方又迎来了一个儿子,这次儿子随母姓。

后来,李先生提起了离婚诉讼。他觉得孩子随父姓是社会普遍现象,而且他父亲生前留有遗愿,希望孙子能随父姓以延续家族传承。李先生多次和妻子沟通,但张女士坚决反对,甚至还带着儿子离家出走数月。近几年,两人为此事争吵不断。李先生表示,如果张女士不同意离婚,想让夫妻关系好转,就必须配合他给儿子改姓。

离婚纠纷

然而,张女士有自己的想法。她认为,夫妻二人结婚多年,育有一女一子,无论从感情基础还是孩子的抚育角度,都应该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庭。而且她生儿子时已经40岁,作为高龄产妇,怀孕生产十分艰难。怀孕时丈夫承诺孩子随母姓,儿子户籍登记也是母姓,丈夫不应反悔,更不该用离婚来逼迫她妥协。另外,张女士是家中独生女,所以不同意儿子更改姓氏。

法院经审理后指出,维系夫妻感情需要双方相互理解、信任、体谅和关爱。在离婚案件中,除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否则不应准予离婚。李先生与张女士是自由恋爱、自主婚姻,婚后近二十年也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。

对于儿子的姓氏问题,按照民法典规定,孩子既可以随父姓,也可以随母姓。现在李先生一家仍共同生活,孩子们需要父母共同关爱。特别是女儿即将升入高中,更需要良好的家庭氛围。原、被告因孩子姓氏问题长期矛盾,甚至闹到离婚,导致家庭不稳定,双方都应反思。

法院判决

鉴于张女士不同意离婚,李先生又未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所以李先生要求离婚的理由不足,且缺乏法律依据。法院最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。法官希望双方能多沟通交流,共建和睦幸福的家庭。判决后,双方均未上诉。

此前,上海普陀法院也披露过一起类似案件。父母先是因孩子跟谁姓闹离婚,后又为孩子的抚养权争执。最终法院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作出裁判,判决双方离婚,女儿儿子随母亲生活,父亲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年满18岁,二审维持原判。

这起离婚案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。有网友觉得“跟谁姓”只是导火索,背后肯定积累了很多矛盾才爆发。也有很多网友支持孩子跟妈妈姓,认为妈妈生两个孩子很辛苦。还有网友认为孩子姓氏问题应在生之前商量好,闹离婚对孩子身心影响大。部分网友还提出了解决办法,比如找同姓另一半,或者等孩子长大自己选择。

二维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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