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警出击:严打网络“命案”“枪战”谣言

发布于:2025-08-13 阅读:9
近期,多起网络谣言引发关注。云南玉溪朱某某摆拍“命案”视频,山东枣庄张某某编造“枪战”信息,均被依法处理。还有多地类似谣言被警方辟谣。网警提醒大家文明上网,不信谣、不传谣。

网络时代,信息传播迅速,但也滋生了不少谣言。近日,多起网络谣言事件被网警查处,给广大网民敲响了警钟。

网络谣言

云南玉溪网警在工作中发现,有网民朱某某在网络平台发布一段视频。视频里一名男子面部朝下躺在草地上,朱某某还配文称:“澄江某小区发现一个大叔在草坪上,没有生命气息了,经鉴定是他杀”。经属地公安机关核查,事发时段辖区内并未发生相关警情。

进一步调查发现,视频中所谓 “没有生命气息且被他人杀害” 的男子正是朱某某本人。他为吸粉引流、博取网络关注,故意摆拍了这段不实视频并发布。目前,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朱某某行政处罚。

无独有偶,山东枣庄网民张某某为博取眼球、吸引流量,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,并配文“枪战一死一伤”,造成大量网民关注,引发当地居民恐慌。

网警查处

然而,经调查,视频内容实际为警察出警调处纠纷,现场也并未看到有人持有枪支及人员伤亡。张某某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,公安机关依法对他给予行政拘留。

此前,也有类似的谣言事件发生。比如邵东警方开展治安清查行动的场景被歪曲成“酒吧枪战”谣言,传谣者赵某被依法行政拘留。还有网传“成都一小区发生枪战致五人死亡”,实际是民警抓捕嫌疑人行动,并非枪战。

网警在此提醒广大网民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。要文明上网,理性发言,做到不信谣、不造谣、不传谣。自觉抵制网络谣言、虚假信息、低俗信息,遇到涉及网络谣言的不良信息,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。

命案谣言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 25 条规定,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安秩序的,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,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,情节较轻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第 291 条规定,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让我们共同维护健康、文明的网络环境,不被谣言误导,不做谣言的传播者。

二维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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