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被“风水师”骗936万投湖自杀,法院判14年半

发布于:2025-08-13 阅读:8
山东淄博53岁“风水师”栾某,利用封建迷信,虚构“血光之灾”,两年多骗女子王某936万余元,致其投湖自杀。法院二审裁定驳回栾某上诉,维持原判,判其有期徒刑14年6个月。此案例揭示迷信骗局危害。

近日,一则令人痛心的案件引发关注。山东淄博,53岁的“风水师”栾某用封建迷信手段,在两三年间骗走女子王某936万余元,导致王某投湖自杀。

风水师诈骗

2020年3月起,栾某盯上经营公司的王某。她谎称王某及其家人、公司有“血光之灾”“财运受阻”等危机,以“做法事聚财”“迁坟改运”等名义,骗取王某信任。

栾某诈骗手段多样。先是虚构灾祸,称王某家人“命里带灾”,需“做法事”“佩戴法器”化解;接着诱导转账,以“聚财辟邪”等为由,让王某转账;还长期洗脑,强化其“不转账就会倒霉”的恐惧。

至2023年5月,王某累计转账936万余元。这些钱被栾某用于旅游、买奢侈品等消费。

长期的迷信洗脑,让王某心理崩溃。2022年11月,她被诊断为“心理状态重度异常”。自杀前一天,王某留下遗书,表达对栾某的怨恨和悔恨。

女子自杀

2023年5月9日,王某投湖自杀。亲属报警后,栾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拘。

一审法院认定栾某构成诈骗罪,因其未退赃退赔,酌情从重处罚,考虑初犯情节,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,并处罚金50万元。同时,判决追缴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家属。

栾某不服上诉,辩称部分款项是“帮王某套现”等,称与王某是“经济往来”,其自杀与自己无关。

二审法院认为,栾某对款项性质辩解前后矛盾,无证据支持。双方除“看事儿”外无特殊关系,“无偿赠与”无合理事由。栾某将赃款挥霍,非法占有目的明确。其诈骗行为与王某死亡存在因果关系。

法院判决

今年4月29日,淄博市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警钟。迷信骗局危害巨大,不仅让人遭受经济损失,还可能危及生命。我们要保持理性,远离迷信,避免成为下一个受害者。

二维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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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风水师诈骗 女子自杀 法院判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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