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女子强吻男童致感染水痘,双方和解引深思

发布于:2025-07-15 阅读:10
7月13日,湖南衡阳一女子强搂亲吻1岁多男孩,男童当晚高烧确诊水痘。男孩妈妈维权遇阻,视频遭投诉下架。后经社区和物业调解,双方达成和解。此事件暴露公共卫生意识缺失,也引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边界的探讨。

7月13日,湖南衡阳发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事件。一名女子在公共场所强行搂抱并亲吻了一名1岁多的男童,当晚男童就高烧不退,随后被确诊为水痘。

强吻男童

据男童妈妈描述,涉事女子自家孩子因水痘住院刚出院不足一周。男童妈妈要求该女子道歉,却未得到正面回应,报警后警察登门调解也未能取得对方的道歉。男童妈妈在网上发布相关视频维权,然而7月14日中午,视频却因投诉下架了。

好在,7月14日下午,该博主已删除所有视频,并在主页介绍,经过社区和物业调解,双方已达成和解。但这起事件背后的诸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。

从法律层面来看,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樊少飞律师分析,若能证明女子主观上存在故意传播水痘病毒,并且男童感染的水痘基因与她家孩子一致,那么女子算故意传播传染病,需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等。其行为还侵犯了孩子的健康权,必须公开道歉;若给孩子和家长造成精神伤害,还需赔偿精神损失费。

水痘感染

国家“双千计划”法学专家、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也对该事件进行了详细解读。关于强吻行为的法律定性,如果强吻行为伴随性意图,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,但此案若无证据证明涉事女子存在性目的,则一般不会认定为刑事犯罪。不过,未经监护人允许强制搂抱亲吻男童,构成对身体权的侵害,可主张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。

在传染病传播的法律责任方面,若有证据证明女子行为导致男童感染水痘,其需承担医疗费、护理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。若其行为被认定为“故意传播疾病”,可能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若男童因感染引发严重并发症,且能证明女子存在间接故意,可涉嫌故意伤害罪。

水痘是一种传染性极强的疾病,号称“见面传”。它是由水痘 - 带状疱疹病毒初次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性疾病,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和直接接触传播。人群对水痘普遍易感,易感者接触患者后约90%发病。水痘起病较急,前驱期有发热等症状,还可能继发细菌感染、肺炎、脑炎等并发症,严重者甚至会导致死亡。

公共卫生意识

这起事件不仅暴露了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的缺失,也引发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边界的探讨。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应增强公共卫生意识,尤其是在传染病防控期,不能因自己的大意而坑害他人。同时,平台在处理投诉时也应更加谨慎,不能让真相被轻易掩盖。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,护娃路上,公道不能“下架”。

二维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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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湖南女子 强吻男童 水痘感染 法律责任 公共卫生意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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